News & Articles 签署买卖合约后.谁付管理维修费?

签署买卖合约后.谁付管理维修费?


19 Mar 2017
签署买卖合约后.谁付管理维修费?
李女士说,她与丈夫在吉隆坡拥有一间公寓,因为现金周转问题,已于2015年4月将公寓转售给其他人,并在当时签署买卖合约。

原本以为签署买卖合约后,就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买卖手续,可是,等了接近两年,交易仍未完成。

律师告诉他们相关的文件已获批准,现在要进行的是银行方面的事务,买方申请的银行贷款已获批准;不过,还需一些时间才能完成有关交易。

但是,如今又出现其他问题,其丈夫说有些文件需要发展商签名,才能使整个交易完成。

她说,当初签署买卖合约后,其丈夫就停止偿还管理维修费,现在,发展商要他们偿还一笔数千令吉的管理维修费,才同意在文件上签名。

请问:
1.在签署买卖合约后,这房屋是否还属于我们?管理维修费应该由哪方面支付?

2.在这两年里,我们所偿还的房屋贷款,是否可向对方索回?

3.听说卖房子的人,不需要支付律师费,买房子的人才需要支付律师费,情况是否这样?

答:买卖双方在签署买卖合约后,卖方仍需要继续支付管理维修费,直到卖方将房屋交给买方,管理维修费才由买方支付。

卖方仍需支付管理维修费
林若辉律师说,卖方将产业交给买方时,必须确保清还所有的费用,譬如管理维修费、水、电、排污费、门牌税等。

另外,在签署买卖合约后,卖主仍需继续偿还房屋贷款,不可能向买方索回分期付款,况且买方也支付首期钱,而且偿还买卖合约、贷款合约律师费,仍需继续在外租房屋,当然,他不可能向卖方索回在外租房的费用。

在房屋买卖这项交易,买方需要支付买卖合约律师费、转移产业拥有权印花税、如果有贷款,尚需支付贷款合约律师费、印花税等。

至于卖方除了付给发展商批准交易的行政费,也需要支付律师费,费用以交易价做为计算基础,不过,也有些人为了节省支出,与买方共用律师,这位代表买卖双方的律师,向卖主征收阅读合约服务费,以及代为呈报税务的费用。

买卖双方不应共用律师
买卖双方共用同一名律师,严格来说是不受鼓励的做法,因为在交易过程中,若出现枝节问题,律师应该代表买方或卖方利益为出发点,成为具争议的问题。

Source: 星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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