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 Articles 发展商迟交文件.银行开罚.不缴利息不能拿锁匙?

发展商迟交文件.银行开罚.不缴利息不能拿锁匙?


11 Apr 2017
发展商迟交文件.银行开罚.不缴利息不能拿锁匙?
“产业发展计划不计其数,迟交屋问题时有所闻,虽然这些年来类似问题比较少,不过,间中还是有一些个案,发展商认为,有些时候,迟交屋问题超出能力控制范围内,多数是因为客观因素导致,例如建筑劳工的供应接替不顺、气候关系,好比说雨季影响建屋进程等等。”

署名小燕子的读者来信指出,她于2014年5月购买了一间价值28万令吉的房屋,并向银行贷款90%,之后,发现贷款银行每次转账给发展商时,都出现延误,以致发展商要她支付迟付款利息。

如今,她被迫支付的迟付款利息大约是2000令吉,向银行查询后,他们说是发展商延迟给银行所需的文件,以致造成付款过程延误。

她认为,照理这笔款项不该由她来承担,但是,发展商现在却以这笔利息,作为交出新屋锁匙的条件,而且必须答应他们提出的条件,就是接受80%的迟交屋款项,那么才可以领取房屋锁匙。

请问:“发展商是否有权利这样做?如果不同意他们提出的条件,是否可以将这件事带上房屋仲裁庭?”

另外,迟交屋索偿的交屋天数是从签署买卖合约算到哪一天?是算到领取房屋锁匙那一天,还是获得入住文件的那一天?

答:发展商无权扣押新屋锁匙
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钟灵说,发展商移交锁匙与购屋者提出迟交屋索偿是两件不同的事件,从法律与购屋者权益的出发点来讲,发展商没有扣押购屋者新屋锁匙的权利。

他说,购屋者可以将此事带上房屋仲裁庭,迟交屋索偿是从发展商应该移交新屋锁匙日,计算至发展商发出交屋日通知信的日期,这封信必须附上相关表格、证明发展商已向有关地方政府当局提出入住文件申请,并获得地方政府的接收。

在发展商提呈相关表格时,尚需附带建筑师的证明书,证实房屋建筑工程已全部完成;同时,表示他已向各相关部门,譬如水务公司、国家能源、公共工程局、水力灌溉局、英达丽水、消防局、电讯局提出申请,并已被接收和批准,就是水、电等公用设施可衔接到个别房产单位。

陈钟灵指出,发展商完成房屋建筑工程、拥有建筑师的证书、呈上相关表格,并获地方政府接受即可交屋;假如发展商呈上相关表格,意即等待获取入住文件的日子不会太久。

购屋者可以提出迟交屋索偿的日子,是从发展商应该交屋的那一天,计算至发展商提呈E表格的日期,不是获取入伙纸的日子。

*迟交屋索偿的计算方式如下

这里举例供参考:
10% x 屋价 x 迟交屋天数/365天

*房屋价格是28万令吉

假设迟交屋天数长达300天其计算方式如下:

10% x 280,000 x 300天/365天= RM23,013.70(迟交屋赔偿额)

Source: 星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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