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 Articles 建可负担屋 至少750平方尺

建可负担屋 至少750平方尺


1 Dec 2023
建可负担屋 至少750平方尺
昌明愿景
所有住家须有“人性”

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表示,建可负担房屋要有‘人性’,至少要有750平方英尺面积,让人民住得有尊严。

他说,政府将加大兴建可负担房屋的力度,以实现每个大马人都能拥屋的梦想。

“根据昌明愿景,所有住家必须有‘人性’,因此地政部规定,可负担房屋的最小面积必须至少750平方英尺,设有三房和二卫浴。”

他指,这是最低规格,确保人民即使住在可负担房屋,也不会被认为是来自底层。

“这对于保护人民的地位和尊严非常重要。”

已建26万可负担房屋

目前为止,该部已建26万间可负担房屋,占第12大马计划于2025年建50万间目标的52.38%。

他在回答上议员拿督刘华才博士询问有关出售或出租给人民的可负担房屋面积至少600平方尺时,如此表示。

各州加大力度查劏房

针对上议员拿督胡申阿旺想了解应对“劏房”的问题,倪可敏表示,该部已于10月23日,向全国所有州政府和155个地方政府(PBT)发出指示,加大各自行政区域执法力度。

“这包括对建筑物和住宅进行定期检查,以及对接获有关‘劏房’公众投诉作出回应。”

他说,1974年道路、排水沟及建筑法第79(1)条文规定,在未经地方政府书面许可,不可在建筑物内设立隔间、阁楼或改建屋顶、天花板等。

此前媒体报道,这种装修活动越来越盛行,吉隆坡有店面被装修成38间房出租,每月300令吉租金,租客只能坐在里面或躺着。

他表示,地方政府可以向建筑物或住宅的业主发出通知,命令拆除任何已经、正在或即将建造的不符合1974年道路、排水和建筑法第133(70)条文规定条件的建筑物。

Source: Property.enanyang.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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