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 Articles 建筑总监应勇告犯法者

建筑总监应勇告犯法者


27 Feb 2024
建筑总监应勇告犯法者
建筑总监提控管理委员开创先例

高楼管理一直让人诟病的地方,就是建筑总监极少将犯法者控上法庭,导致铤而走险、公然违法者越来越多,而建筑总监则显然成了无牙老虎。

尽管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赋权建筑总监,可以将所有违法者提控上庭,但真正会将违法者提控上庭的建筑总监,绝对是少之又少,甚至给人近乎等于零的印象。

最近在某个群组中,有人就问起,到底建筑总监是否有过提控没有召开首次常年大会,成立共管机构(JMB)的发展商个案?

拒设共管机构被罚

我说,有呀!根据我所知道的,某个发展商就曾因为拒绝召开首次大会成立共管机构而被提控上庭,随后被法庭判处罚款来收场。

除了上述个案,我曾参与的另两个案件,其一就是建筑总监针对发展商所属的管理公司成立共管机构,依然坚持鸠收管理费,而被提控上庭。

管理公司代表在首次面控时,坚持不认罪。但是,当案件第2次过堂时,管理公司代表改而认罪,最终被判罚款。

至于第2个案件,则是发展商在共管机构成立之后,依然坚持以本身公司来鸠收管理费,被建筑总监提控上庭而被罚款。

这两个案件乃是我在担任国州议员时期,通过积极跟进促使建筑总监将犯法者提控上庭的实际案例。至于后来,就似乎少见有其他被建筑总监提控上庭的个案。

在国内其他地方议会,近年比较主动采取提控犯法者,根据我记忆所及,就只有梳邦再也市政厅。

梳邦再也市议会乃国内首个建筑总监,将那些不遵守分层管理仲裁庭裁决的人士提控上庭,并判处他们罚款。

据了解,梳邦再也市议会也是首个针对管理委员会,未遵守建筑总监指示召开常年大会,将这些管理委员提控上庭的建筑总监。

估价师“不曾拿武器”

国内许多建筑总监极少将犯法者提控上庭,除了可能因为未经过有系统性的训练之外,另一原因可能跟建筑总监部门主管的出身背景有关系。

由于这些被派驻在各县市议会建筑总监部门担任主管者,都是隶属财政部底下估价与产业服务局(JPPH),属于文官背景的估价师。

担任估价师,这些人过去一直不曾对任何人采取执法行动,我们又如何要求这些不曾拿过“武器”的人,在一夜之间对所有犯法者采取过硬行动呢?

其次,则是因为这些人不曾受过所需的执法训练,包括如何开档查案、如何传召证人、如何录取口供、如何搜集及保存证据、如何草拟控状?

如果这些官员连最基本的开档查案程序都搞不懂,我们又要如何期许当局把这些犯法者控上法庭呢?

Source: Propertyenanyang.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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