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第二财长拿督佐哈利认为,发出放贷执照给房地产发展商的措施不合逻辑,因为房屋问题的症结,不是在于放贷执照或商业银行不肯提供房贷,而是在于发展商没有兴建足够的可负担房屋,以及购屋者无法获得足够的融资。
他今日受询时对星洲日报说,发展商兴建屋价介于30万至50万令吉的房屋,但银行只能为社会新鲜人提供20万令吉左右的贷款,就算发出放贷执照给发展商也无补于事,因为发展商本身也缺乏资金。
“发展商需向银行融资才能完成发展项目,因此,若发展商向银行贷款后,再转借资金给购屋者,这个模式是讲不通及难以为继的。
“告诉我,有哪家发展商可凭一己之力完成发展项目?没有,因为他们没有足够资金,所以需要向银行融资,然后根据工程进度,出售房屋。”
他透露,我国共有超过20家银行,包括本地、外国、传统及伊斯兰银行,这表示我国拥有足够的融资管道,因此,若购屋者连6%利率的银行房贷都无力偿还,又如何能向可征收高达18%利率的房屋发展商贷款?
他解释,银行执照与放贷执照不同,前者是由国家银行及财政部管理,后者则是由房地部及地方政府管理,与财政部无关。
“我发表意见,是因为有许多民众感到混淆,他们或许不了解我国的金融体系是如何操作,我不想人民混淆或栽个头进去。”
询及发展商放贷的措施是否可行,他仅表示,任何人若有足够资金可以放贷,并要扮演“罗宾汉”的角色,他无法阻止。
购屋者应量力而为
他劝告有意购屋者,务必购买能力范围以内的房屋,否则有关房产迟早会因为购屋者无力还贷而被拍卖。
“不要仓促地支付头期款,然后借贷超出能力范围的房贷,最终落得头期款和房产两头空的下场。”
内阁不曾讨论
佐哈利说,“允许房地产发展商放贷给购屋者”的建议,不曾在内阁会议中讨论。
针对他会否与房地部长丹斯里诺奥马会面的问题,他说:“房地部长有权发出放贷执照,对方的谈话,属于房地部的职权范围,我不能质疑他。
“至于那些对此措施表示欢迎的大型发展商,我想知道,有哪一家有能力提供房贷?”
他指出,许多房屋的售价介于30万至40万令吉,但首次购屋者只有能力负担20万令吉的房屋,因此,政府需要设法缩小此差距。
“因此,我们鼓励更多发展商,兴建在这价格范围以内的房屋;首先,我们必须物色土地,若州政府拥有地点适中的地段,可以用最低的土地加值费(premium)拨给发展商,并只征收象征性的发展费。
“当局也应该给予发展商伸缩性,让他们兴建更高建筑密度及容积率(plot ratio)的房屋;另外,那些靠近轻快铁或捷运站的房屋,或许可特别允许发展商提供较少的停车位。”
他说,政府可以考虑为兴建这类房屋的发展商,提供税务奖掖。
另外,他披露,财政部正研究一马房屋计划(PR1MA)面对的问题,一马房屋的房价介于25万至28万令吉,但一些购屋者仅获18万至20万令吉的房贷。
“因此,财政部正与4大银行商讨,如何协助购屋者获得银行贷款,填补屋价差额,首相将在预算案中公布详情。”